Foreign Trade Regulation
FTR |
說明 |
30.2(d)(2) |
來自美國或者波多黎各的貨件。以下區域和國家的貨件被看作美屬貨件:關島、美屬薩摩亞、威克島、中途島、北馬里亞納群島、坎頓和恩德伯裡群島。 |
30.36 |
發往加拿大的貨物 |
30.37(a) |
單筆貨件,從一個USPPI到一個收貨人的商品,按照個人Schedule B/HTS商品分類編碼進行分類,價格在2500美元以下,包括2500美元。 |
30.37(b) |
貿易工具和集裝箱 |
30.37(e) |
不需要出口許可證或免稅的貨物,進口到美國。除了從對外貿易區(FTZ)進口的貨物之外,需要提供EEI。 |
30.37(f) |
出口技術和軟件,如果屬於美國輸出管理局(15CFR part 772)之規定範圍,則不需要提供出口許可證。 |
30.37(g) |
發送至國外圖書館、政府機構或類似機構專門使用的圖書、地圖、圖表、小冊子和類似的貨件。 |
30.37(h) |
獲得GFT(禮品包裹和人道主義捐贈)15 CFR 740.12許可證授權的貨件 |
30.37(i) |
外交材料/包裹和其他外交物品 |
30.37(k) |
從美國一家公司到其子公司/附屬公司,工廠間的信件往來,執行發票和其他公司商業記錄的文件的貨件。(不適用於高技術性的計劃、通信等,需要許可證) |
30.37(o) |
貨件包括航空器零部件和設備;食品、酒吧、小賣部和相關商店;美國航空公司所用的供給、安裝配件,海外代理,在EAR許可範圍的航空和船舶配件除外。 |
30.37(q) |
臨時出口商品,除了那些需要許可證,不管海運或者陸運,(比如,公交車票)從美國出口和返回到美國,從出口之日起不到一年(12個月)。 |
30.37(r) |
暫時進口貨物情況包括:測試,實驗和演示用品;進口用做參展物品;進口用於展示或者預售的樣品和模型;進口用於參賽的物品;外國政府機構組織和武裝力量代表進口用飼養或者參展的動物及物品。不包括進口用於加工再出口的物品。 |
30.39 |
美國武裝部隊專用物品享有特殊豁免權。不適用於USML(美國軍需品清單)上的物品或受ITAR(國際武器貿易條例)控制的物品或未被列入美國武裝部隊但是最終被他們使用的物品。 |
30.40(a) |
美國政府機構及其員工專用的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享有特殊豁免權。 |
30.40(b) |
美國政府機構及其員工專用的日用品和私人財產享有特殊豁免權。 |
30.40(c) |
美國政府機構及其員工專用的食品,藥品和相關物品享有特殊豁免權。 |
30.40(d) |
美國政府機構及其員工專用的書籍,地圖,圖表,畫冊和類似物品享有特殊豁免權。 |
通信 |
人際通信只適用於選擇了限制目的地服務的貨件 |
† 不適用於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貨件,發往CA倉庫,但是最終目的地是一個第三方國家的未加工的鑽石或者被ITAR(國際武器貿易條例)USML (美國軍需品清單)管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