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
安全處理鋰電池的運送是確保貨件能如期送達的關鍵。
您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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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歸類為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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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適用於鋰電池的付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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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付運有瑕疵、被損壞與待回收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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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必須遵循安全付運鋰電池的規定並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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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類型的鋰電池都會被DHL Express 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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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付運鋰電池前,閣下必須成為DHL Express 預先核准的帳號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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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種電子產品以鋰電池供電,無論是可充電的電池或不可充電的鋰金屬電池均受規例監管。
有關鋰電池規例適用於:
安全航空運輸此類物品並完全遵守國際民航組織 (ICAO) 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的規定,是托運人的法律責任。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與 DHL 已經編製指導原則,協助托運人瞭解與遵守規定。
允許
包裝箱內含少於2個電池組或4個電池芯以下的設備包裹,可接受托運而不需標籤為鋰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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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包裝箱內含筆記型電腦的包裹,可裝入1個鋰電池及2個小型鈕釦式金屬鋰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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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參閱DHL鋰電池參考指引。
Example: A shipment with 2 pieces with one piece containing a notebook and the other piece containing 2 mobile phones.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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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已知或懷疑是殘缺或破損或待回收之鋰電池,會嚴重危及人員及財物的安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准由飛機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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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筆記型電腦、手提電話或其他設備包含殘缺或破損的鋰電池,該電池必須移去,DHL方會接受付運。
DHL Express 要求付運鋰電池必須取得事先核准,確保帳號持有人經過充分訓練和指導,並且依據適用法規及DHL 政策與程序備妥鋰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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