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法規更新 – 中東, 非洲
重要的海關修例- 中東, 非洲
沙烏地阿拉伯 – 進口貨物
最低進口免稅額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4
沙地阿拉伯的報關規例更新對速遞貨品需附合新要求。
您需要了解
所有貨件:
- 無論貨件價值多少,均適用15%的增值稅
企業對企業(B2B)運件:
- 空運提單地址說明:
- 收件人姓名被視為登記進口商(IOR),否則,
- 如有不同,地址應為登記進口商C/O收件人
- 須繳納關稅
- 商業發票上需註明登記進口商(IOR)的商業登記號碼
- 商業發票應包括原產地證書
- 公司需註冊DHL速遞為名義清關代理
僅限消費者對消費者(C2C)和企業對消費者(B2C)的運件:
- 運件價值低於SAR 1,000:
- 以綜合報關方式清關
- 價值超過SAR 1,000.00運件:
- 以單獨報關方式清關。
- 在增值稅(VAT)號碼欄位中填寫進口商的國家識別碼(10位數字)。
波札那 – 出口貨物, 進口貨物
進口和出口法規更新。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七月 1, 2024
您需要了解
進口和出口所有農產品和礦產品都需要許可證。
進口貨物
所有運往波扎那的貨物必須附有供應商的商業發票正本。藥品、化妝品和補充劑需要接受港口衛生檢查,以確定是否允許進入該國。
出口貨物
所有運件必須附有完整的商業發票。
- 對於藥品,必須提供醫生處方。
納米比亞 – 出口貨物, 進口貨物
商業發票要求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八月 5, 2024
您需要了解
納米比亞稅務局(NamRA)正在執行1998年第20號海關與消費稅法。
對於所有進口或出口納米比亞的B2B(企業對企業)和B2C(企業對消費者)之運件:
- 需要提供一份正式的、由企業發出的發票(即包括供應商公司徽記或抬頭的商業發票正本),可以電子或紙本提供。
- 只有在DHL付運應用程式建立的運件,並向DHL Express提供由企業發出的正式發票,才有可能進行清關。
安哥拉 – 進口貨物
最低進口免稅額及正式報關要求更新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六月 1, 2024
您需要了解
安格拉海關已修改價值AOA 1,500,000 或以下的所有運件的進口規定。
- 需要正式報關
- 需要繳納關稅及稅項
阿曼 – 進口貨物
寄件至阿曼時需要提供身份證明 |
摩洛哥 – 進口貨物
納稅人識別號碼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4
摩洛哥當局要求國際B2B寄件人就寄送至摩洛哥的貨件提供摩洛哥入口商的納稅人識別號碼(又稱Common Company Identifier (ICE))。
您需要了解
國際公司必須於海關發票上提供摩洛哥公司收件人的稅務編號。
納米比亞 – 出口貨物, 進口貨物
貿易驗證系統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十月 16, 2023
納米比亞稅務局已實施貿易驗證系統(TVS)。
您需要了解
- 根據納米比亞的監管要求,寄件人必須提供商業發票的詳細資料。
- 預付款項運件必須提供:
- 出口 – 在商業發票上包含單一貨物代碼
- 出口商和入口 – 付款證明和付運文件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 進口貨物
海關發票認證要求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二月 1, 2023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海關當局要求所有價值AED 10,000或以上的海關發票進行認證(聲明或證明)。
您需要了解
- 包含至少一張價值AED 10,000或以上海關發票的B2B(Business-to-Business)貨件必須提交予阿聯酋外交與國際合作部(MoFAIC)以進行認證。
- 寄件人或收件人可向阿聯酋外交與國際合作部(MoFAIC)登記並提交海關發票以進行認證。
- 貨件毋須事先進行認證再運送。認證可於以下時間進行:
- 將貨件交予DHL Express前
- 或於貨件獲阿聯酋海關清關後的14日內
摩洛哥 – 進口貨物
電子商務貨件需要正式報關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七月 1, 2022
摩洛哥海關當局已就價值 125 美元或以下的電子商務貨件(從網上零售商購買的產品),更改進口規定。
您需要了解
- 需要正式報關
- 需要繳納關稅及稅項
坦尚尼亞 – 進口貨物
最低進口免稅額及正式報關要求更新 |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二月 1, 2022
您需要了解
坦桑尼亞稅務局提高最低進口免稅額(貨物價值若低於此數值,即可豁免關稅及稅項)至50美元,及取消此類貨物的正式報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