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法規更新 – 亞太地區

重要的海關修例- 亞太地區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4

向馬來西亞公民供應低價值商品(LVGs)的網購平台若符合指定標準,必須在寄件前及寄件後遵守馬來西亞政府的要求。

您需要了解

馬來西亞政府要求每年向馬來西亞公民寄出低價值商品達50萬馬幣的網購平台,需要獲得一個登記編號(簡稱LRN),並在寄件時遵守銷售稅繳稅標準。

選用DHL Expresss付運時:

網購平台必須在清關發票上列明登記編號(LRN)。

馬來西亞海關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十月 17, 2023

您需要了解

對於每年向印尼寄出多於1,000件貨件的國際網購平台,印尼當局要求它們向國家當局登記業務。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3

新加坡稅務局對銷售以下產品的網上平台(亦稱為海外供應商)頒佈了新要求:

  • 每年銷售往新加坡的低價值商品(單每項物品價值不高於 400 新加坡元)總額超過 10 萬新加坡元
  • 每年全球銷售收入超過 100 萬新加坡元

您需要了解

符合上述標準的網上平台必須:

  • 申請新加坡海外供應商的商品和服務稅(GST)註冊編號
  • 每當客戶購買價值不高於 400 新加坡元的商品時徵收 GST
  • 將貨件交給 DHL 付運時及在商業發票上要包括以下資料:
    • 新加坡 GST 註冊編號
    • 標明每項商品在購買時已徵收 GST

新加坡稅務局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七月 1, 2022

您需要了解

台灣海關當局要求清關前預先為運件(包括企業對企業及企業對消費者的貨物)透過實名認證制度(EZWay)辦理認證。

  • 收件人必須下載EZWay應用程式並登記其手提電話。
  • 收件人須於清關前為每件貨運預先辦理認證

當在DHL Express建立提單時

  • 寄件人須提供台灣收件人的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 DHL 會通知台灣收件人認證付運物品

台灣財政部關務署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出口貨物 1月 1, 2022, 進口貨物 有待確定

您需要了解
  • 中國海關當局更改C類(非正式)運件要求
  • 若運件的價值為5000人民幣或以下,且根據當局定義不屬於其餘海關類別(A、B、D),則屬此類。
  • 視乎進出口報關(從/到中國)時所列出的商品類型(協調制度編號),企業對企業 (B2B) 及出口企業對消費者 (B2C) 的C類運件須於商業發票上列明最多12個額外分項數據元素。
  • 數據元素根據協調制度編號而有所不同,或包括但不限於:
    • 商品名稱
    • 協調制度(HS)編號
    • 品牌名稱
    • 型號
    • 材料
    • 用途
  • 此外,寄送企業對企業(B2B)及出口企業對消費者 (B2C) 的運件時,須提供以下人士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USCI):
    • 中國寄件人(即出口貨品至外國的中國寄件人)或
    • 中國收件人(即從外國進口貨品的中國收件人)

查看中國海關HS編號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八月 1, 2021

印尼海關當局要求所有國際貨運(即進出口印尼的運件)都必須附有稅務編號。

您需要了解

  • 企業必須提供印尼稅務編號 (NPWP)
  • 非企業必須提供以下其中一個識別編號:
    • 印尼稅務編號(NPWP)(建議選項)
    • 印尼身分證號碼(NIK),適用於印尼國民
    • 護照號碼,僅適用於外國人

在DHL建立提單之前

  • 申報時提供印尼識別編號及付運資料,有助提升清關效率。

印尼海關  

返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