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法規更新 – 亞太地區

重要的海關修例- 亞太地區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文件, 包裹
生效: 四月 1, 2026

您需要了解

進口到(或出口自)新西蘭 且價值達 1,000 紐西蘭元(NZD)或以下的貨件,將需繳付由紐西蘭政府徵收的新監管費用(按每票計算)如下:

  • 出口費用:每宗 2.48 紐西蘭元,另加 15% 的商品及服務稅(GST)
  • 進口費用:每宗 2.21 紐西蘭,另加 15% 的商品及服務稅(GST)
  • 適用於所有進出口,包括商業貨件(B2B)、私人貨件(B2C)及文件

紐西蘭海關官方網站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6

您需要了解

  • 來自世界其他地區運送至 泰國,且申報價值等於或高於 THB 1 的貨物,在進口至 泰國 時,將依泰國海關稅則課徵全額關稅。
  • 此措施取消現行的THB 1500免稅門檻,將其降至THB 1,該門檻目前被稱為第2類清關。
  • 適用於商業(B2B)及私人(B2C)進口

泰國官方海關網站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文件, 包裹
生效: 七月 1, 2025

您需要了解

Shipments imported to Australia are subject to regulatory fees and charges, implemented jointly by the Australian Border Force and th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

These fees are levied across all imports above the formal entry threshold of 1,000 Australian Dollars (AUD) and are passed on irrespective of the amount of intervention by ei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

  • Shipment value between 1,000 AUD and 10,000 AUD: Fee: 96.00 AUD
  • Shipment value above 10,000 AUD: Fee: 198.00 AUD

Official Australian Border Force Customs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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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六月 15, 2025

您需要了解

The Philippines Bureau of Customs has amended its import fees via Customs Administrative Order CAO 02-2025.

All De Minimis Imports to the 菲律賓 with a dutiable value up to 10,000 Philippines Peso (PHP) are subject to the below regulatory fees which will be passed on as follows:

Customs Administrative Order (CAO) No. 02-2025

Charge Amount (PHP)
Charge 50.00 PHP (Up to 2,000 PHP)

2.5% of the shipment value

(Above 2,000 PHP up to 10,000 PHP)

Informal Entry Form 15.00 PHP
Gate pass Form 15.00 PHP
Notarial Fee 20.00 PHP
Customs Documentary Stamp 100.00 PHP
BIR Documentary Stamp 30.00 PHP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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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二月 28, 2025

您需要了解

運往越南的貨件,若價值等於或低於1,000,000越南盾,則在進口到越南時需被徵收10%的增值稅(VAT)。

越南政府官方資訊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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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十二月 1, 2024

您需要了解

  • 寄往中國的速遞貨件,若價值不超過人民幣 2,000 元,可作為個人物品清關,並適用綜合稅率。
  • 不可分割的貨物無價值限制:通常為一件或一套物品,若分開則失去使用價值。例如:一個肩背包或一雙女鞋。
  • 個人物品包括新舊物品,無論是網購或真誠贈送的禮物。
  • 提單上的收件人必須為個人。
  • 進口目的可為個人物品或禮品,但請避免使用「樣品」字眼。
  • 建立貨件時,請透過 DHL 電子寄件系統/整合系統提供收件人的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

了解更多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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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1月 1, 2011

您需要了解

  • 所有中國的進口商和出口商必須向海關當局註冊海關登記代碼(CR代碼),或與擁有該代碼的代理合作。除文件和個人物品外,所有運件必須在海關申報表上包括此CR代碼。
  • 所有進/出中國的非文件運件均需在海關申報表上填寫協調制度代碼 (HS Code)。提供HS Code和詳細的貨品描述將加快HS分類和清關。
  • 樣本和廣告材料的免稅門檻已從人民幣 400 元(約71美元)變更為關稅和增值稅應繳稅項為基準的新門檻,應繳稅項低於人民幣 50 元(約 7 美元)的運件免稅。
  • 個人物品運件必須是非隨身行李或寄送給私人的商品/禮品,且數量合理,供個人使用。價值門檻為低於人民幣 1,000 元 (USD 153),不可分割的單一物品不設任何價值門檻 (一個手提包、一雙鞋)。

寄件人:

  • 確保所有海關申報表均包括 CR Code 和 HS Code,以避免付運延誤。
  • 對於非隨身行李,必要的通關文件包括附有有效簽證和出入境蓋章的護照,以及由邊境海關蓋章的行李申報表。
  • 對於寄送給私人的商品/禮品,請提供收件人的身份證副本、詳細的物品清單以及估價發票。

查看行李申報表  
了解更多關於中國海關總署的訊息  
查看中國海關有關 HS Codes的官方資訊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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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六月 28, 2024

您需要了解

  • 個人進口(企業對消費者/B2C)的最低免稅額將從FJD 2,000降低至FJD 1,000。
  • 現在,對於所有進入斐濟的個人進口(企業對消費者/B2C),將對貨物的總值收取15%的進口增值稅(VAT)。

為了避免延誤,寄件人寄付運貨件到斐濟時應:

  • 透過DHL Express電子付運工具,以電子方式提供完整且準確的商業/估價發票數據,包括貨物描述、分項價值、原產地等。這樣可以避免延誤。
  • 在建立運件時,請提供斐濟收件人的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以便 DHL Express 在需要時能夠聯繫收件人。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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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六月 10, 2024

您需要了解

菲律賓海關已實施海關行政命令02-2024,根據該命令:

  • 所有價值不超過10,000菲律賓披索的小額貨物運送到菲律賓時,將額外收取每張提單430菲律賓披索的監管費用。

海關行政命令02-2024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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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七月 5, 2024

您需要了解

由2024年七月月5日.起至2025年十二月月31日,價值1,500泰銖或以下的貨件運送到泰國時,將徵收7%的進口增值稅(VAT)。

泰國海關官方網站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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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四月 30, 2024

印尼政府已擴大需要進口許可證及由政府認可供應商進行的原產地調查的物品清單。

當使用DHL Express付運時

寄件人應檢查物品和HS代碼是否在已擴大的物品清單內,以便清關。

印尼海關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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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1月 1, 2024

向馬來西亞公民供應低價值商品(LVGs)的網購平台若符合指定標準,必須在寄件前及寄件後遵守馬來西亞政府的要求。

您需要了解

馬來西亞政府要求每年向馬來西亞公民寄出低價值商品達50萬馬幣的網購平台,需要獲得一個登記編號(簡稱LRN),並在寄件時遵守銷售稅繳稅標準。

選用DHL Expresss付運時:

網購平台必須在清關發票上列明登記編號(LRN)。

馬來西亞海關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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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十月 17, 2023

您需要了解

對於每年向印尼寄出多於1,000件貨件的國際網購平台,印尼當局要求它們向國家當局登記業務。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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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1月 1, 2023

新加坡稅務局對銷售以下產品的網上平台(亦稱為海外供應商)頒佈了新要求:

  • 每年銷售往新加坡的低價值商品(單每項物品價值不高於 400 新加坡元)總額超過 10 萬新加坡元
  • 每年全球銷售收入超過 100 萬新加坡元

您需要了解

符合上述標準的網上平台必須:

  • 申請新加坡海外供應商的商品和服務稅(GST)註冊編號
  • 每當客戶購買價值不高於 400 新加坡元的商品時徵收 GST
  • 將貨件交給 DHL 付運時及在商業發票上要包括以下資料:
    • 新加坡 GST 註冊編號
    • 標明每項商品在購買時已徵收 GST

新加坡稅務局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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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七月 1, 2022

您需要了解

台灣海關當局要求清關前預先為運件(包括企業對企業及企業對消費者的貨物)透過實名認證制度(EZWay)辦理認證。

  • 收件人必須下載EZWay應用程式並登記其手提電話。
  • 收件人須於清關前為每件貨運預先辦理認證

當在DHL Express建立提單時

  • 寄件人須提供台灣收件人的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 DHL 會通知台灣收件人認證付運物品

台灣財政部關務署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出口貨物 生效: 1月 1, 2022, 進口貨物 有待確定

您需要了解
  • 中國海關當局更改C類(非正式)運件要求
  • 若運件的價值為5000人民幣或以下,且根據當局定義不屬於其餘海關類別(A、B、D),則屬此類。
  • 視乎進出口報關(從/到中國)時所列出的商品類型(協調制度編號),企業對企業 (B2B) 及出口企業對消費者 (B2C) 的C類運件須於商業發票上列明最多12個額外分項數據元素。
  • 數據元素根據協調制度編號而有所不同,或包括但不限於:
    • 商品名稱
    • 協調制度(HS)編號
    • 品牌名稱
    • 型號
    • 材料
    • 用途
  • 此外,寄送企業對企業(B2B)及出口企業對消費者 (B2C) 的運件時,須提供以下人士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USCI):
    • 中國寄件人(即出口貨品至外國的中國寄件人)或
    • 中國收件人(即從外國進口貨品的中國收件人)

查看中國海關HS編號  

對於: 寄件人, 收件人
寄件: 包裹
生效: 八月 1, 2021

印尼海關當局要求所有國際貨運(即進出口印尼的運件)都必須附有稅務編號。

您需要了解

  • 企業必須提供印尼稅務編號 (NPWP)
  • 非企業必須提供以下其中一個識別編號:
    • 印尼稅務編號(NPWP)(建議選項)
    • 印尼身分證號碼(NIK),適用於印尼國民
    • 護照號碼,僅適用於外國人

在DHL建立提單之前

  • 申報時提供印尼識別編號及付運資料,有助提升清關效率。

印尼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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